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聚集更多创新型人才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梧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梧州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梧州市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或学术团体均可申报建设人才小高地。申报的建设载体可以是单个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根据产业、行业、项目的要求,由产学研单位共同组成的、有统一协调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并明确有牵头单位的联合体。

市级人才小高地建设服从和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建设载体。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相对密集,已经形成或初步形成既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年龄梯次结构相对合理、又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应能聚集一批区内、市内同行业公认、有创新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在区内、市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有多项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能做到产学研紧密结合,研发项目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能推动该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领域处于市内乃至区内先进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区内先进水平。

综合类人才小高地要有一支由市内乃至区内同行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技术精英及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人才队伍;研究项目、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互相推动,效果显著,成果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市内、区内先进水平。

(二)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能保证人才在住房、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需要。

(三)有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人际环境和谐,学术环境民主,褒奖成功,宽容失败。领导对人才工作能认识到位并重视和支持人才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的各项人才工作政策;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人才小高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能提出包括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和监督措施等要素的建设期内系统化人才小高地建设方案,对小高地实施项目化管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梧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或所驻园区管委会审核,无主管部门单位可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单位要着重说明建设人才小高地对全市本领域、学科、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预期达到的科研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申报单位承诺为市人才小高地提供的政策、科研资助和其他支持,以及资助经费来源等。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对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申报单位软硬件是否达到人才小高地建设要求、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按规定提供资助等进行把关。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外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1份。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市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驻园区企业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

(二)单位简介1份。字数控制在400以内;

(三)《梧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一式3份。按《申报表》+佐证材料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表格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申报表》电子模版可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28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GXWZSZJK@163.com邮箱或刻录光盘送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雷佩莲 3814179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文件下载:

梧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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