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做好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重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广西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发挥政府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将继续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五个方面成果:一是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要重点做好对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科技成果的提名,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科技成果的提名,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三是促进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乡村振兴发展等民生领域的科技成果;四是促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技术转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五是原创性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等方面和领域及学科发展的科技成果。
  二、提名资格
  广西科学技术奖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包括:
  (一)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三)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机构;
  (四)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科学技术专家。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个人)除应符合《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类特等奖的项目(个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提名特别贡献类特等奖项目的,现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为原获奖项目的前3位主要完成人;原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为现提名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之一。 提名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成就的,被提名个人须为原获奖项目的前3位主要完成人之一。
  2.无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名纠纷。
  (二)提名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在网络提名截止日期(2019年5月15日)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号。
  2.无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名纠纷。
  3.在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对自然规律、现象和特征提出具有应用意义的新发现、新理论、新观点的成果及新技术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可按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提名自然科学奖。
  4.提名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2年以上(2017年5月15日以前应用)。
  5.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且须获行政审批时间1年以上(2018年5月15日前获得审批)。
  (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限制。
  1.提名奖励项目中,同一完成人报奖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且作为前3位完成人报奖的,限报1项。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应获得奖励情形人员,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4.国家机关各级管理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
  5.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机构只能提名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隶属广西的项目。
  (四)公示要求。
  提名前,拟被提名项目(人)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拟提名者、项目简介、知识产权情况、论文专著目录、标准情况;项目完成单位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及其计算依据、其他单位应用项目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完成单位和其他应用单位应用情况表;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四、奖励名额
  特别贡献奖特等奖不超过2项(人);自然科学类授奖项目不超过24项,其中一等奖授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3项;技术发明类授奖项目不超过28项,其中一等奖授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6项;科技进步类授奖项目不超过108项,其中一等奖授奖不超过6项、二等奖41项、三等奖61项。
  五、提名程序
  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网络提名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
  (一)提名单位(专家)通过广西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下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提名手册)等材料,认真详细阅读和理解提名要求,准备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对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的要求,开展申报、遴选和提名工作。
  (二)提名单位(专家)向奖励办申请网络提名账户(参考提名手册中格式)。201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提名单位(专家)直接使用原提名账户。
  (三)被提名项目的各完成单位、完成人或被提名人将提名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日),无异议或解除异议后向提名单位(专家)提出提名申请。
  (四)提名单位(专家)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http://data.gxkjcg.com/tm.html)的“提名单位(专家)提名” 入口,输入提名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号,获取项目的编号和密码,并下发给项目完成单位。提名个人成就科学技术特别贡献类特等奖或科学技术进步类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的,由提名单位(专家)与奖励办联系并获取提名项目(人)编号和密码。
  (五)项目完成单位(被提名人)在线填写《提名书》,扫描上传附件并提交。
  (六)提名单位(专家)对提名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提名书填写及附件材料的提供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内容是否真实可靠。重点审查提名书中的项目简介和客观评价内容,拟写提名意见。提名单位在本机构、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七)提名单位(专家)网络审查合格后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被提名人)打印提名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提名书,并签字盖章,整理装订整套提名材料(提名书主件及附件),送交提名单位(专家)。
  (八)提名单位(专家)对提名意见书等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将提名函、提名汇总表和提名材料统一报送政务服务中心。提名专家不报送提名函,只报送提名汇总表和提名材料。
  (九)经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提名材料,提名单位(专家)、被提名项目(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项目提名受理后,除要求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外,不得申请变更提名奖类、提名奖励等级,不得新增其他材料或变更内容。
  (十)奖励办公室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被提名项目(人)进行公示。
  六、提名材料
  提名函应是提名单位出具的正式公函,各市人民政府提名可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提名函;提名项目汇总表应加盖公章或签字。提名书主件纸质材料必须是提名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提名书(带水印版),附件必须与扫描上传的电子版一致,附件材料目录由提名系统生成。提名书签字盖章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须为原件。如提交应用情况说明,则必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公章且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将原件送提名单位(专家)查验,由提名单位(专家)确认所提名项目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及与电子版的一致性。
  提名材料统一用纤维线装订成册,以“一、项目基本情况”页为首页,不要附加其它封面和做任何包装。纸质提名函及附件提名汇总表一起单独装订,不要与项目提名书合订。
  七、时间节点
  (一)提名账户申请截止时间。
  提名单位(专家)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向奖励办提出网络提名账户申请。
  (二)网络提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止。
  (三)纸质提名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27日受理各市提名的项目;
  2019年5月28日受理其它提名单位(专家)提名的项目。
  受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7-48号科技厅窗口(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电话:5595373)。
  请提名单位(专家)按上述时间申请账户、提名项目、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要求
  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授奖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提名单位(专家)、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应遵守《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关于科研信用的有关规定,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包括冒名签名、更改第三方证明材料等)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或者阶段性取消参与广西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
  提名单位(专家)、完成单位(人员)在提名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提名材料中不得包含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内容。
  九、联系方式
  1.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詹  建  0771-2618935
  2.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张 天  0771-5330124
  咨询Q群:694918441  142199202;(实名申请加入:单位+姓名,入群密码:gx2019)。

  附件:1.关于提名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的函(参考格式).doc
     2.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不印发纸质材料).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不印发纸质材料).pdf
     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不印发纸质材料).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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