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根据《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履职尽责绩效评估。根据工作方案,需先期开展专业机构自评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及时间节点

除2019年已经参加重点评估的3家专业机构(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外的6家专业机构(见附件1)2018年以来工作情况。

二、自评内容

着重从专业机构的法人治理、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项目管理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设置单独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等部门。

(二)内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保密及档案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三)项目管理能力: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专职人员是否有科技项目管理经历,办公场所及其设施条件是否具备。

(四)项目立项评估(验收)工作: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每批次),评估(验收)方式是否合规,评估(验收)流程是否规范,评估(验收)指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组结构是否合理,专家遴选是否随机,专家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五)项目过程管理:是否签订委托协议书(每批次),是否签订项目合同书,是否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

(六)项目管理目标完成:是否按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按时完成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是否按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其他:项目管理是否有记录,原始记录资料(光盘)是否归档保存,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

三、有关要求

(一)自评。请各专业机构根据评估内容,全面梳理履职尽责情况,填写自我评价表(附件2)、自我评价报告(附件3),并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各专业机构整理打印纸质材料二份,于2020年9月25日前提交我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99876690@qq.com。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审查受理材料。

(三)其他事项。请各专业机构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行梳理检查履职尽责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指定专人配合检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盛林  13737078887

       马钧声  0771-2618461

邮箱:1299876690@qq.com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909室

附件:1.参加绩效评估专业机构名单.docx

   2.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自我评价表.docx

   3.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自我评价报告.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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