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能源20200077,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组织辖区内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指导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现有企业,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
二、请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于2020年7月3日前将辖区内符合申请公告的企业材料上报我局,我局将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并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我市推荐的企业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联系人:董 俊,18707742911,hb9391@163.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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