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5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24号)要求,自治区拟于201911月初组织开展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九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各市和自治区农垦局对申报第九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认定的示范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开展好自评工作,以提高自治区组织验收的效率和质量。请于1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第九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认定申报书(附件 2)一式2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书各1市级自评材料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报送我办。

二、对上半年未监测认定的第三、第四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开展监测认定工作

个别因自然灾害导致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生产无法及时恢复的示范区,由示范区所在县(市、区)来函特别说明可延迟一年监测外,对其他上半年未监测认定第三、第四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一律开展监测。请于1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监测认定申报书(附件 2)一式2市级自评材料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报送我办。

三、开展2019县、乡、村级示范区(园、点)验收认定工作

示范区(园、点)建设任务已列入对各市的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县要重视县、乡、村级示范区(园、点)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验收认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示范区(园、点)建设任务。请各市于1215日前将2019年县、乡、村级示范区(园、点)认定文件报送我办。

请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sfqbgs@163.com(市级自评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不用发送电子版)。

验收监测工作组赴各市开展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郑重,联系电话:0771-244620013768301600,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第二办公区2号楼216办公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西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www.gxny.gov.cn)下载。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方案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认定(监测认定)申报书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91010

 

附件名称 操作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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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下半年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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