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2020年广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单位、县(市、区)、农场共89个。其中,区直单位2个,县(市、区)82个,农垦农场5个。为保证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1971号)要求,按程序及时向当地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正常开展项目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312

 

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长会议等的部署和要求,对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农技推广服务支撑的硬任务,以推广农业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打造一批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不低于1/3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力争全区不低于80%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培育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脱贫攻坚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大产业扶贫科技服务力度。在广西3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石漠化片区县中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提供产业扶贫亟需的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每个县招募特聘农技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机),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执行。其他有意愿的项目县(市、区),可参照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县(市、区)要不断完善《特聘农技员遴选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特聘农技员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进一步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强化人员管理。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全面对接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贫困村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贫困户生产经营技术难题。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服务手段,充分履行公益性职能。建立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指导,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三)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培育机制,组织我区180名以上骨干人才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深造培训,并建立培育档案,支持其进入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站等进修深造,有针对性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升实操水平和专业技能。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重点研究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培训本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承接上游农业科技成果,反馈农业企业及农民的科技需求,并参与相关科技研发工作。

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组织项目县(市、区)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化项目管理。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根据我区“10+3”产业发展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组织全区不低于1/3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不少于1800名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不低于1/6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异地培训(出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本县(市、区)培训任务清单要求(见附件1),制定本级分级分类培训方案,启动选拔程序并进行公示,建立培训档案。2020年自治区级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培训具体方案另文印发。

(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地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设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各项目县(市、区)按照附件任务指标建设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长期稳定的种植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领办试验示范任务,搞试验、出成果、促推广。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其中,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项目县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要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与2019年一致)。

(五)示范推广种养绿色高效技术。结合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项目县(市、区)年度主推技术,正式发布年度县(市、区)主推技术。每个项目县(市、区)按照附件任务指标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同时承担种植业和养殖业,或种植业和农机补助项目的项目县,探索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或农机农艺结合生产模式。组建当地技术指导团队,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等进行示范推广,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每个基层农技人员全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不少于100次,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

要求确保全县(市、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正式发布年度本县农业主推技术;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并建立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台账,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六)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主体培育向控数量、提质量、显成效转变。严控主体数量,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科学确定年度主体培育数量。严把遴选条件,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示范主体。强化作用发挥,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0%

(七)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农业科教管理人员、基层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等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开展农情采集、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全面提升农技推广工作服务效能。大力推广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在农业专家、基层农技人员,云上智农APP在农业生产经营者、高素质农民的覆盖面和使用率。其中,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80%,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项目县(市、区)补助项目管理人员,要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模块进行填报。

四、实施范围及遴选条件

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9615万元,在87个县(市、区)、农垦农场及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自治区畜牧站组织实施。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全覆盖,自治区贫困县和非贫困县采用申报制。项目资金安排考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主动、已有任务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合理高效的县(市、区),兼顾推广服务业绩、粮食及大宗农产品生产规模和服务范围等因素。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历年绩效考评成绩排名靠前、2019年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超过80%的项目县(市、区)等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名单及补助经费见附件1

五、补助内容

(一)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

(二)技术专家咨询费:补助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其他业务咨询所聘请的县(市、区)内外专家费用。

(三)技术资料印制购买、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

(四)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补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以及标牌制作,考核验收等补助。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农业机具油料等费用。

(六)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费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远程监测系统平台(农机)等的补助。(按经费的10%15%比例统筹安排)

(七)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用于组织、选派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和其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现场考察实训费用及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费用等。自治区统筹组织的培训,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83号)标准执行。

(八)社会化服务购买及特聘农技员费用:主要用于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技推广服务及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的费用,以及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九)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补助。根据当地财政规定予以适当补助。

项目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下达的资金额确定经费开支比例,具体细化经费开支。

六、强化绩效管理

认真完成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各项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目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绩效考评工作,推动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严格奖惩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列入农业农村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待农业农村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下达后再明确我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农业农村部对广西的下年度任务安排、资金测算等紧密挂钩。同时,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继续作为2020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继续强化粮食主推技术的推广和到位率的测算统计,确保通过责任制考核。

(二)强化绩效评价与督导检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资金支持方向,对项目县(市、区)实施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绩效评价。线上主要查看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模块内容填报情况,线下自治区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全面督导检查,自治区、市两级将对全部项目县(市、区)进行现场考评。对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模块填报不理想的项目县(市、区)进行重点现场督导检查。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通过口头警告、调整预算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考核各项目县(市、区)乡镇农技站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农技人员完成任务、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项目资金使用、省级绩效考评、配合农业农村部组织延伸绩效考评等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安排、资金测算等紧密挂钩,进一步加大实施绩效所占权重。对于中国推广农技APP使用率超80%的县(市、区),在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自治区级层面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抓好统筹管理、检查指导和总结考评等工作;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指导种植业,自治区畜牧站和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指导养殖业,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指导农机行业补助项目的具体实施。各设区市参照自治区级项目实施的组织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指导与督查,督促所辖各项目县(市、区)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要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争取县(市、区)人民政府重视与支持,参照自治区级项目实施的组织分工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规范程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扶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项资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执行,不得因此而减少或冲抵原有地方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经费真正成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补助的增量;严格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与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强化项目督促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县(市、区)要充分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为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宣传,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

(四)强化信息材料报送。

1.明确1—2名信息管理员,及时填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模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

2.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项目有关材料。①20204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只备案,不批复)。②930日前报送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信息表(附件2)、每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图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附件3);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表(附件4)、每项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图片;特聘农技员情况表(附件5)、每个特聘农技员的聘用合同。1130日前报送基层农技人员5天以上脱产培训情况表(附件6)、培训签到表、培训上课图片。以上材料由各项目县(市、区)填报,各所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汇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请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到电子邮箱gxnjtg@163.com

 

附件:1.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经费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信息表

3.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

4.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表

5.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聘农技员情况表

6.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层农技人员5天以上脱产培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