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农字〔2020〕72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广西创新型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筛选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广西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报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一)签章齐全的纸质材料1份(认定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二)与纸质材料一致且签章齐全的PDF文件;(三)认定申报书的电子文档。

二、审核推荐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广西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0月30日之前报送我厅。

三、评审认定

我厅将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创新型县(市、区)进行考核和评审评分,对符合条件的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创新型县(市、区)择优认定授牌。

四、其他事项

我厅委托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受理创新型县(市、区)申请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该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云光   电话:0771—5880815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yunguang@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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